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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10月起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,遇到这些天气禁止野外用火

发布时间:2020-10-16

广东将自10月1日起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易发、高火险持续的森林特别防护期。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近日发布通知,聚焦短板弱项、突出重点环节,就当前以及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全体动员。

  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出,“双节”假期人员流动大,进入林区旅游、度假的人员将急剧增加,且秋冬季农事、生产用火增加,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,要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秋冬季特别是国庆、中秋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,坚决防范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。

  通知要求,各地要在国庆、中秋、重阳、冬至、元旦等重要节假日和高火险天气,全面落实“包山头、守路口、盯重点、签责任、打早小”工作举措。遇有高温、干旱、大风等森林高火险天气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命令,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。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,各类瞭望哨,加大重点部位巡查,强化重点人群管护,严防森林火灾发生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微博、微信、短信等宣传媒介,组织流动宣传车和宣传人员,深入到乡镇、集市、村庄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规知识。

  各级森防指统筹开展“十查”(查党委政府责任、查火源管控、查“五清”行动、查值班值守、查应急物资、查预警预报、查宣传教育、查隐患治理、查应急预案、查队伍建设),“五清”(清坟边、清林边、清地边、清隔离带和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)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。公安部门要加大违规用火行为和火案查处力度,集中开展三个月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,以“快、准、狠”的手段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依法打击火灾肇事者。

  根据通知,各地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森林防火重点乡镇,要确保乡镇党委或政府有一名主官带班。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,要向重点林区靠前驻防,时刻保持临战状态,扑火物资要向基层一线倾斜,及时补足储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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